被控𣄃下社群平台「成癮設計」釀精神損害 Meta與Google判賠600萬

洛杉磯陪審團認定平台設計涉成癮性與疏忽責任 案件或成全美相關訴訟關鍵風向標

Meta 與 Google 標誌(示意圖)
畫面顯示 Meta 與 Google 的品牌標誌。本圖為資料圖片。 | YouTube影片截圖

加州一名 20 歲女子以平台設計具有成癮性為由,將 Instagram 母公司Meta與YouTube 母公司 Google告上法庭,指控兩家公司的產品設計在她童年時期造成焦慮、憂鬱及身體意象困擾等精神健康影響勝訴。

洛杉磯陪審團3月25日裁定兩家公司疏忽,判賠共計600萬美元。這被視為美國首宗社群媒體成癮訴訟進入陪審團審理並由原告勝訴的案件,具有指標意義。

原告以「Kaley」(縮寫 K.G.M.)的身份出庭作證,稱自己 6 歲起使用 YouTube、約 9 歲起使用 Instagram。她表示,平台的「無限捲動」、演算法推薦以及自動播放設計,讓她每天沉迷其中長達數小時,嚴重影響睡眠、學業與人際關係,也使她長期對外貌產生負面認知。原告律師將上述功能比作「數位賭場」,並主張相關公司早已知悉風險,卻未充分告知用戶。

本案最初於 2023 年提起,是加州大量類似訴訟中率先進入審判的「標竿案件(bellwether case)」——即在一批類似訴訟中率先審判、用以測試法律走向的代表性案件。TikTok 與 Snapchat 母公司此前已與原告方達成和解。

歷經數週審判、超過 40 小時的陪審團審議後,陪審團一致認定 Meta 與 Google 在平台設計上存在過失,且未盡警告義務,裁定補償性損害賠償與懲罰性損害賠償各 300 萬美元,合計 600 萬美元。其中 Meta 承擔七成420 萬美元),Google 要承擔餘下的三成(180 萬美元)。

「今天的判決,是陪審團向整個產業發出的訊號——問責的時刻已經到來。」原告首席律師 Mark Lanier 表示。

Meta 與 Google 均表示不服,並宣布將提起上訴。Meta 發言人稱,公司致力於保護青少年,並對判決結果「強烈不同意」;Google 則強調 YouTube 為影片串流服務而非社群媒體,其設計符合業界責任標準。

此案被視為社群媒體責任的重要轉折,可能影響數千宗待審的個人、學區及州政府訴訟。判決聚焦平台的「設計缺陷」——即產品在結構設計上的缺失,而非用戶發布的具體內容。這也有助於避開美國《通訊端正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 230 條對平台的廣泛保護——該條款主要豁免網路平台為第三方(用戶)發布的內容承擔法律責任。

原告律師團隊指出,多年來科技公司透過針對兒童設計的功能獲利,卻未充分揭露其成癮風險。此判決也促使關注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家長與社區領袖,重新審視平台在產品設計上應負的責任。

在美國司法體系中,上訴期間判決賠償金通常暫不執行,本案最終結果仍有待上級法院裁決。目前,Meta 與 Google 尚未支付賠償,上訴程序預計仍將持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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