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禁规定"学生领袖须为基督徒"InterVarsity提告大学捍卫信仰自由

被禁规定「学生领袖须为基督徒」InterVarsity提告大学捍卫信仰自由
InterVarsity是知名跨宗派学生团契组织 | InterVarsity Christian Fellowship

美国知名跨宗派学生福音机构"校园基督徒团契"(InterVarsity Christian Fellowship)于 8 月 21 日向联邦法院提告,指控纽约州立大学布鲁姆社区学院(SUNY Broome Community College)侵犯其宗教自由。事缘该校要求团契必须允许非基督徒担任学生领袖,否则拒绝给予官方社团。

校方指控违反"反歧视政策" 剥夺社团资源

该团契强调,虽然社团欢迎任何信仰背景或无信仰的学生参加,但负责带领查经、祷告、崇拜及传讲信仰的学生领袖必须由真正接纳并实践信仰的基督徒担任。

然而学校行政人员认定,仅允许虔诚基督徒担任领袖的规定违反了学校的反歧视政策。基于此由,校方拒绝授予该团契官方社团身份,并剥夺了相应的权益。

诉状指出,遭校方剥夺的权益包括使用校园会议空间、招募新成员、申请活动经费,以及建立长期社群所需的各项资源。

InterVarsity布鲁姆分会成员桑纳(Jake Sonner)在声明中表示:"我们团契的宗旨是帮助学生认识耶稣、在信仰中成长,并建立终身不渝的友谊。这里欢迎每一个人,你完全不需要是基督徒才能加入我们。我们唯一的诉求,是希望带领我们祷告和崇拜的学生领袖能够真实拥抱他们正在帮助别人活出的信仰。公立大学不该因为这样就把我们拒之门外。"

法律机构代表提告 指校方严重干涉宗教自主权

总部位于华盛顿特区、专门捍卫宗教自由的公益法律机构"贝克特宗教自由基金会"(Becket Fund for Religious Liberty)正代表团契提起诉讼。律师团队在诉状中强调,校方的作法已严重侵犯团契的宗教自由。

诉状指出:"过去 15 年来,联邦最高法院多次明确裁定宗教组织享有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权利,得在不受政府干预的情况下自由选拔宗教领袖。……然而,布鲁姆社区学院却声称自己有权主导团契如何挑选宗教领袖。"

诉状进一步补充:"校方的行为不仅是干预,更是企图控制团契的核心治理、信仰与教义。在过去十年中,最高法院已三度向政府提出警告,绝不能因为宗教组织的信仰立场而剥夺其应得的权益。"

该分会为美国InterVarsity旗下分支机构。虽然该校隶属于纽约州立大学系统,但当地由布鲁姆县(Broome County)资助,并由学校董事会管理运作。

贝克特基金会律师、本案首席诉讼代表史丹伯里(Colten Stanberry)幽默地比喻道:"强迫基督徒团契不能限制基督徒担任领袖,就像规定洋基棒球队(Yankees)球迷会必须让红袜队(Red Sox)球迷当主席一样,这简直荒谬至极,最后受害的还是纽约的学生。宪法第一修正案绝不允许公立大学去指定宗教事工的领袖。我们深信法院会做出公正裁决。"

法院已有判决先例 曾裁定爱荷华大学观点歧视

这已是近年来InterVarsity第三度因学生领袖资格政策而遭到公立大学打压。先前密西根州的韦恩州立大学与爱荷华大学亦曾发生类似争议,但在经过法律诉讼后,联邦法院最终均判决学生团契胜诉。

其中,美国联邦第八巡回上诉法院三位法官小组于 2021 年一致裁定校园基督徒团契胜诉,认定爱荷华大学构成了"观点歧视"。

巡回法官科贝斯(Jonathan A. Kobes)当时在判决书中写道:"大学固然有预防歧视的重大利益,但校方却是靠『自己挑选哪些歧视可以、哪些不行』来贯彻这项原则。说白了,爱荷华大学允许部分学生社团在挑选领袖或成员时保有自我选择权,却唯独对宗教社团下禁令。如果校方真的想打造没有歧视的校园,大可直接采取『一律开放』(all-comers)的政策。"

(来源自The Christian 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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