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羞耻"辩护? 新约学者刘德利重思羞耻的塑造力量

真正具有塑造力的羞耻可以揭露人的失败,并引人走向悔改、谦卑、修复与更新。

亨利·维达尔(Henri Vidal),该隐杀害弟弟后以手掩面。
亨利·维达尔(Henri Vidal),该隐杀害弟弟后以手掩面。 | 摄影:Alex E. Proimos,CC BY 2.0,via Wikimedia Commons

"羞耻"究竟只是需要被医治、摆脱的负面情绪,还是也能成为塑造基督徒生命的力量?神学研究者刘德利(Te-Li Lau)博士在《为羞耻辩护:羞耻在保罗书信中的塑造力量》(Defending Shame)一书中,从保罗书信重新思考羞耻的神学意义。该书自2026年6月起预售并陆续推出电子书;9月至10月,出版方"恩道电子书"举办线上读书会,邀请读者进一步探讨羞耻与基督徒信仰、群体及伦理生活之间的关系。

刘德利日前在恩道电子书举办的新书讲座中,已从孟子道德心理学、中国家庭教养研究及保罗书信出发,探讨基督徒父母如何以爱与关系为前提运用羞耻感教导孩子(详见本报前文)。本文则聚焦该书的核心论证,梳理刘德利如何从情绪理论、当代文化与儒家传统,一步步走向保罗书信中的羞耻观。

刘德利现任美国三一福音神学院(Trinity Evangelical Divinity School)新约副教授,研究保罗书信与儒家经典的比较,以及情感在道德塑造中的作用;进入神学领域前,他曾在新加坡服役,并于矽谷从事科技工作约十年。

刘德利博士(Te-Li Lau)
刘德利博士(Te-Li Lau) | 三一福音神学院官网

羞耻是什么,又不是什么?

《为羞耻辩护》首先从情绪本身谈起。刘德利将情绪理解为一连串彼此关联的反应,包括事件、对事件的评估、生理反应、行动动机,以及对情绪的调节。其中,"人如何评估一件事情"是情绪产生的重要环节。

在此基础上,刘德利指出,羞耻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当人意识到自己没有达到某种预期标准或理想时,更可能进一步形成对自身的负面评价。换言之,羞耻涉及的不只是"我做了什么",也涉及"我是谁",这也是羞耻与"内疚"的重要区别。

两者的差别大致有三:其一,羞耻容易使人认为"我这个人有问题",内疚则更倾向于认为"我做的这件事有问题";其二,羞耻通常与被他人看见、评价或暴露有关,内疚则即使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也可能产生;其三,羞耻不一定涉及道德,贫穷、外貌或能力不足等非道德处境,也可能使人在他人注视下感到羞耻,内疚则通常与人认为自己做了错误或伤害他人的事情有关。

因此,羞耻可以被定义为:一个人在他人的注视下,意识到自己没有达到某种标准,并因此产生消极的自我评价。这种情绪往往伴随脸红、目光闪避、姿势拘谨等身体反应,也可能使人倾向于逃避、隐藏、否认、反击或指责他人。

当代语境:羞耻是需要抵抗的负面情绪

童年时父母当众责骂"你怎么这么笨"、老师斥责"这么简单都不会",亲密关系中反复听到"离开我你什么也不是",甚至在教会中被"你不够顺服"等属灵语言施压,这些经验都可能使人陷入羞耻。刘德利引用美国作家布芮尼·布朗(Brené Brown)的比喻,形容羞耻就像一个嘻笑著的小精灵,不断在人的脑海里播放两段录音:"永远不够好"和"你以为你是谁?"

羞耻确实可能损害人的自我价值感,而低落的自我评价又可能使人更容易陷入羞耻,形成难以脱离、甚至具有破坏性的循环。因此,当代文化往往将羞耻视为需要抗拒的负面情绪。

但刘德利提出另一个问题:如果人试图将羞耻从生活中彻底除去,是否也可能因此削弱人成为道德主体的能力?他引用哲学家克里斯塔·托马森(Krista Thomason)在《Naked: The Dark Side of Shame and Moral Life》中的观点指出,人无法摆脱某一种情感而不影响其他情感。各种道德情感彼此交织,并非可以任意拆分;若试图消除其中一种,也可能连带影响其他道德情感。

刘德利进一步指出,当代社会对羞耻的负面理解,可能与个人主义的盛行有关。当个人感受与自我认同受到高度重视,令人不舒服、受挫或被否定的言语,也可能被理解为"论断"、"冒犯"或"不够有爱"。

儒家传统:羞耻是煞车,也可能成为枷锁

然而刘德利发现,在深受儒家传统影响的东亚文化中,羞耻还有另一套理解。它不只关乎人在意他人评价,更与人的道德生命密切相关。

孔子、孟子、荀子都肯定知耻的积极意义。孔子以"行己有耻"作为士君子的重要条件;孟子说"耻之于人大矣",将知耻视为人的重要德性;荀子则强调知耻与辨别是非、约束行为的关系。从儒家角度看,羞耻具有某种道德"煞车"的作用,能提醒人察觉自身偏离、约束行为并促进自我修养。知耻因此不必然等同于自我否定,也可以成为自我反省、修身与追求德性的起点。

但华人文化中的羞耻也有另一面。当"知耻"从对自身德行的反省,转变为对家族名声、他人眼光及社会评价的高度敏感时,羞耻也可能由道德提醒转化为对自我价值的否定。正是在这种张力中,刘德利进一步追问:问题或许不只是如何"摆脱羞耻",而是羞耻在人的道德生命与自我塑造中究竟扮演什么角色。

保罗的羞耻观:把人带回神面前

不过刘德利认为,无论是当代语境中对羞耻的否定,还是儒家传统中对羞耻的肯定,都不能直接等同于保罗透过新约书信所传达的羞耻观。当"羞耻"这一概念进入第一世纪的犹太及希腊罗马文化以及保罗的书信后,其内涵需要重新理解、澄清。

恩道出版《为羞耻辩护:羞耻在保罗书信中的塑造力量》
恩道出版《为羞耻辩护:羞耻在保罗书信中的塑造力量》 | 恩道出版

第一,在诱发事件上,保罗所谈的羞耻与基督徒群体的伦理生活密切相关,尤其是与福音相悖的行为,可能成为羞耻的主要诱因。

第二,在评估重点上,保罗的羞耻观同时涉及人的身份与行为。它不仅意味著一个人的行为出了问题,其身份也需要在神面前重新被理解。

第三,保罗的羞耻观特别强调,人最终是在神面前做了值得羞耻的事,也就意味著真正的目击者是神与圣灵,而不只是其他人。比起关注他人的反应与评价,保罗式的羞耻观更关注神对自己的评价,以及自己对神与他人的影响。

第四,现代羞耻往往让人感到渺小、没有价值,容易使人隐藏、逃避、否认、反击或指责他人;内疚则可能带来紧张、后悔、遗憾及想要弥补的愿望,较容易促使人道歉并修复关系;而保罗所谈的羞耻,则指向人在神面前的悔改与修复,以及重新与神和教会中的弟兄姊妹和好。

因此,刘德利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羞耻本身是否必然有害,而在于羞耻建立在什么标准之上,又将人带向何处。真正具有塑造力的羞耻,可以揭露人的失败,并引人走向悔改、谦卑、修复与更新。这也呼应了他在新书讲座中的提醒:无论在家庭还是教会中,羞耻的目的都应是恢复关系,而非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