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恩道电子书举办《为羞耻辩护》(Defending Shame)新书讲座"当孟子遇见保罗:如何运用『羞耻心』培育孩子的德性?"。新约学者、该书作者刘德利教授(Dr. Te-Li Lau)结合书中内容,从孟子道德心理学、中国家庭教养研究及保罗书信三个角度,探讨羞耻在儿童道德与属灵品格培养中的角色。他认为,保罗会支持父母适度运用羞耻感教导孩子,但前提是以爱与关系为基础,目的在于恢复关系而非惩罚,为华人基督徒家庭的子女管教提供了思考方向。
研究的起点:"我为什么而活?"
刘德利现任美国三一福音神学院(Trinity Evangelical Divinity School)新约副教授。进入神学领域前,他曾在矽谷工作约十年。其间他反思"我到底是为什么而活",并意识到自己当时所做的其实是在"建构自己的国度",而非神的国度。他由此开始思考如何以荣耀神的方式度过人生,并于1998年离职,进入神学院接受训练。

毕业后,他受邀教授亚洲神学课程。在研究亚洲文化的过程中,他察觉到"羞耻"在其中占有重要地位,于是决定以"羞耻"为切入点展开研究。他将羞耻定义为一种情感,其核心在于"人如何解读这个世界"。在他看来,情感虽然具有高度个人性,但实际上每一个社会都在塑造其成员"如何感受、如何行事、为什么喜乐、又为什么悲伤"。因此,他从"情感的社会化"出发,研究不同文化如何教导人对世界做出情感回应。
儒家羞耻观:"羞恶之心,义之端也"
刘教授指出,美国芝加哥、波士顿等地的唐人街牌楼上常见"礼义廉耻"四字,可见中国传统文化将其视为维系社会的重要道德原则,其中的"耻"不仅是个人情感,更具有道德规范的功能。
刘教授进而以孟子为例,说明这种观念与儒家传统的密切关系:"利用羞耻的情感体验来培养一个人行正确之事的能力,是孟子道德心理学的基础要素。"孟子曾言:"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在刘教授看来,这表示孟子将羞耻视为人的基本特质。孟子又言:"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这意味著孟子并非要藉著羞耻使人陷入自我否定,而是要让羞耻促使人在不同处境中做出合乎义的选择。
刘教授进一步强调,孟子所说的羞耻是"伦理上的羞耻":真正应当感到羞耻的,是言行不一、阿谀奉承、虚情假意等道德失格的行为,而非衣食粗劣、社会地位低下等处境。
这种观念深深影响了中国家庭的儿童教养。刘教授以美国耶鲁大学华裔法学教授、作家蔡美儿(Amy Chua)的《虎妈战歌》为例指出,书中"非常高举这个羞耻",认为羞耻能促使孩子取得更高成就。蔡美儿甚至写道,面对孩子不合格的表现,中国家长的解决方法总是"苛责、惩罚,并让孩子感到羞耻"。这是因为他们相信孩子坚强到足以承受羞辱,并认为羞耻不仅关乎学业成就,也是道德进步的重要因素。
中国照料者:透过羞耻认识规范
刘教授接著引用文化心理学家冯涵棣(Heidi Fung)关于中国儿童羞耻社会化的研究,分析中国家庭教养对"羞耻"的运用。冯涵棣的研究围绕一个核心问题展开:"儿童如何学会成为有道德的人?"
她发现,中国照料者主要希望向孩子传递两项道德价值:一是孝道,二是知耻的能力。所谓"知耻的能力",是指孩子具有道德羞耻感,能反思自己的品格与行为,并有勇气承认自己的软弱,进而不断改善自己。
刘教授介绍说,受访的中国照料者认为,孩子大约两岁半时就能对羞耻形成基本认识,因此父母会利用孩子已有的羞耻感,引导他们理解文化所定义的道德规范。这一过程不仅由父母推动,也包括其他照料者、家庭成员、学前教师,甚至孩子所处的群体。
当孩子犯错时,这些照料者可能以不同方式唤起羞耻感,例如提醒、说教、讲道理,甚至使用"你真不知羞"这类羞耻性标签,或"没人愿意和你做朋友"这类警告。谈及此处,刘教授特别澄清:"我不是在推广说应该这样子去说,这是海蒂在研究中发现的一个结果。"
刘教授认为,中国照料者与孟子有两个重要的共同点:第一,两者都强调发展一种内化的羞耻感;第二,两者都强调伦理性的羞耻。但他特别指出,冯涵棣认为羞耻不能脱离爱与关系。引发羞耻的前提是孩子与照料者之间有稳固的情谊,而羞耻的目的应当是"教导孩子分辨是非,而不是为了惩罚孩子"。
圣经是否支持这种做法?
这种做法是否有圣经依据?作为新约学者,刘教授在仔细研究保罗书信后给出答案:"我觉得保罗会支持这种做法。"
他首先从保罗所处的历史文化环境说明。在希腊罗马世界,培养羞耻感与教育紧密相关,正直高尚的人会向孩子灌输何为正义与不义、高尚与卑劣、神圣与亵渎。对犹太人而言,旧约也清楚阐明父母有责任教育自己的孩子,包括管教。
接著,刘教授聚焦新约。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前书》中曾以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来描述自己与教会的关系。他也曾对哥林多教会说:"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耻。"(《哥林多前书》6章5节)既然保罗会为劝勉信徒而培养他们的羞耻感,便可推论他不会反对父母在教育孩子时适时运用羞耻感。
从整本圣经来看,以色列人与上帝的关系也常被比作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当以色列人做出可耻的行为时,上帝会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羞耻。不过,刘教授强调,保罗对羞耻的运用有清楚的界限。
善用羞耻,但不惹孩子的气
首先,羞耻与价值观息息相关。刘教授在问答环节补充,人在《创世记》第三章首次经历羞耻,显明羞耻是罪的结果。而《罗马书》将罪定义为"不荣耀神"、"亏缺了神的荣耀","荣耀"背后涉及的正是价值观。
正如《以弗所书》6章4节所说:"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著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保罗的价值观不是由社会决定,而是由"主的教训"决定。刘教授提醒听众:"耶稣死在十字架上,足以遮盖我们的羞耻。"对保罗而言,十字架以及基督十字架形状的生命,才是决定基督徒应否感到羞耻的价值标准。
其次,刘教授认为,按保罗一贯的教导,管教应从温和的责备开始:"当一个孩子犯了错误,温和的责备和恢复关系应当首先出现。"只有当孩子持续抗拒温和的教导时,管教的强度才可能升级。他再次提醒,使人感到羞耻的管教,目的应该是恢复关系,而非带来惩罚。
此外,刘教授提醒,基督徒父母不能只塑造孩子的羞耻感,也需要塑造其他情感:"对保罗来说,羞耻的社会化是很重要的,但是喜乐、愤怒、盼望、怜悯等其他这些情感的社会化也是很重要的。"父母要让孩子明白以下几点。喜乐的根基是基督,而非最新的玩具、游戏或学业成功。愤怒不应只在自身利益受损时出现,也应针对弱者所遭受的不公义。盼望则应放在基督再来时的末世救赎,而非财富或学业成就。
最后,刘教授强调,这一切不能只靠人的教育技巧完成:"所有的情感,包括羞耻的社会化,只有藉著圣灵才能够产生果效。"更重要的是,藉著圣灵,上帝的儿女能够成为圣洁,按著圣经的教导被调整与更新。





